限制在电子或机械部件中使用某些有害物质是欧盟的一项指令。传感器制造商必须符合 RoHS 规范,才能在欧盟市场上提供产品。随着新兴材料在商业应用中的使用受到限制,这些规范多年来发生了变化。最初受 RoHS 控制和限制的六种物质是:
- 镉(cd);
- 六价铬(Cr-vi);
- 铅(Pb);
- 汞(Hg);
- 多溴联苯(PBB);
- 多溴二苯醚(PBDE)
传感器制造商在制造机械或电子部件时如果使用这些物质,必须确保其水平低于1000 ppm。而对于汞和铅,它们被控制在100 ppm以下更严格的水平。
RoHS 3是新的补充指令,增添了四种限制物质,包括:
- 邻苯二甲酸二(2-乙基己基)酯(DEHP);
- 邻苯二甲酸丁苄酯(BBP);
- 邻苯二甲酸二丁酯(DBP);
- 邻苯二甲酸二异丁酯(DIBP);
2015年,增塑剂被添加到指令中并有一段宽限期,以便传感器制造商有时间遵守新法规。到2021年,所有欧盟监测和控制设备必须将上述物质的成分保持在1000 ppm 以下,以符合RoHS 3。